仙桃市:推进公司化营运 实现标准校车全覆盖

导语 去年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颁布以来,仙桃市认真履行政府主导职能,不等不靠,狠抓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。仙桃市积极采取措施,强力整治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违规行为,通过推进公司化运营,实现了专业校车服务公司和标准校车运营学生的全覆盖。

  截至目前,仙桃市共组建校车服务公司15家,配置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专用校车350台,全市2.3万余名需要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及幼儿全部坐上了标准校车。

  一、强化组织保障,确立工作思路

  一是仙桃市市委、市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调研。在此基础上,确立了“政府主导、属地管理、部门配合、市场运作、公司运营”的校车安全工作思路,出台了《仙桃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。二是成立了由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任组长,分管副市长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,教育、公安、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。三是明确了校车安全监管职责。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外,还规定:各乡镇党委、政府对本辖区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,行政一把手为校车安全整治第一责任人。

  二、组建校车公司,配置标准校车

  一是规范组建秩序。校车公司以乡镇为单位成立。由业主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书面申请,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并分别报市教育局、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工商部门予以注册登记。目前,全市共注册校车服务公司15家。二是引导配置标准校车。市政府按“每车1万元”的标准对校车公司购买标准校车实施了购车补贴。目前,全市已核发购车奖补资金350万元。三是提供优质服务。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,对校车公司组建既严格把关,又提供便捷服务;各乡镇在校车公司办公场所、停车场的选址建设上予以大力支持。

  三、组织专项整治,规范运营管理

  一是大力整治违规营运车辆。发现一起,取缔一起,在电视台曝光一起。全市先后有700多辆违规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退出营运市场。二是清理排除道路安全隐患。截至今年8月底,全市路肩培护土方达4.3万方,修建错车平台近200个,设立警示桩6000多根、警示标志700多个,安装减速板近1200米。三是不定期对学校、校车公司和运营路线进行巡查督办。市一级相关部门联合组建4个巡查专班,重点督促检查学校和校车公司落实相关管理制度,以及定线路、定车辆、定座位、定时间、定候车点、定照管员接送学生工作要求。四是规范校车营运定价收费。由乡镇党委、政府牵头,组织物价部门、学校、校车公司与家长代表四方协商,确定起步价和最高限价,然后校车公司、学生家长及学校签定三方协议。五是制定扶持政策。各相关部门免收证照办理工本费以外的其它费用,免收所涉行政事业性收费,市财政每年划拨2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校车安全运营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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